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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大余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余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余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外地就医住宿费及伙食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死亡赔偿金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15.鉴定费

16.诉讼费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大余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大余县律师

3小时前

分手后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律图福州律师 最近回复:

(一)双方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后签订抚养协议,将抚养权、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等约定清楚。 (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 (三)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意愿。 (四)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按月总收入20%至30%支付抚养费,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 (五)双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要配合保障探视权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小时前

分手后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律图福建律师 最近回复:

1.抚养权确定:分手后双方先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就签抚养协议,明确相关事宜。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多种因素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八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 2.抚养费支付: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付抚养费,通常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特殊情况可调整。 3.探视权保障:双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要配合,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5小时前

分手后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福建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分手后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一致签抚养协议;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双方均有探视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分手后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是优先选择,能达成一致签订抚养协议可明确各项抚养事宜。若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会被尊重。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特殊情况可调整。同时,双方的探视权受法律保障,有助于孩子身心健康。如果在分手后孩子抚养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或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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