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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柴桑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柴桑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柴桑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一、柴桑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10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1684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58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663元;

6、上年度柴桑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116元;

7、上年度柴桑区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39839元

(2)采矿业54728元

(3)制造业5490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311元

(5)建筑业53360元

(6)批发和零售业49200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893元

(8)住宿和餐饮业4247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568元

(10)金融业49172元

(11)房地产业5772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73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442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170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3745元

(16)教育4717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6231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5092元

二、柴桑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历资料及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清单等据实计算

2.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医嘱与司法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3.误工费

(1)赔偿权利人举证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柴桑区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其他

误工费=上一年度柴桑区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4.护理费

根据医嘱或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明需要护理以及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等

(1)住院期间的护理

护理费=130(元/天)×住院天数(天)

(2)出院后的短期护理

护理费=120(元/天)×医嘱护理天数(天)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120(元/天)×护理年限×365(天)×护理依赖程度对应的赔付比例

5.交通费

(1)同城就医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外地就医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就医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其他交通费参照同城就医标准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60(元/天)×住院天数(天)

赔偿权利人应提供病历资料、住院记录等证据证明住院事实以及住院天数

7.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天)

8.外地就医住宿费及伙食费

(1)住宿费

按住宿发票据实计算,就医地在地级市的,一般不超过220元/天,就医地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一般不超过320元/天

(2)伙食费

伙食费一般不超过60元/天

9.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器具价格(以国产普通适用型为标准)×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一器具使用年限)

11.丧葬费

丧葬费=上一年度柴桑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限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具体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5.鉴定费

鉴定费按照鉴定机构出具的发票所载金额予以确认

16.诉讼费

诉讼费按照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柴桑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柴桑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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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商业三者险赔偿包含鉴定费吗?

万伟律师 最近回复:

交通事故中商业三者险是否赔偿鉴定费,得看保险合同约定。若合同没明确将鉴定费列为免责范围,根据《保险法》,这属于为查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承担;若合同明确免责,一般就不赔。不同保险公司、不同条款可能有差异,建议你带着保险合同来找我们律师,我们帮你仔细分析。仅是个人的专业意见,仅供参考。

3小时前

何种情况之中是需要给付误工费

律图淮安律师 最近回复:

当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时,侵权人应当依法给付误工费,这是对受害人收入损失的必要补偿,也是侵权责任的基本承担方式之一。 1.误工费适用于多种侵权情形。人身损害侵权中,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致使受害人身体受伤,需就医治疗或休养无法工作的,侵权人应赔偿误工费;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因治疗和康复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主张误工费;工伤情形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该待遇本质上属于误工费性质的补偿。 2.主张误工费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受害人需准备收入证明,如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等,以证实自身收入水平;同时需提供误工时间证明,如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建议、专业鉴定机构的误工期限鉴定意见等,这些材料是确定误工费赔偿数额的关键依据。

5小时前

何种情况之中是需要给付误工费

徐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侵权导致的误工费赔偿。因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人身损害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使其需就医治疗或休养而无法正常工作的,侵权人应承担误工费赔偿责任,赔偿数额需结合受害人实际收入减少情况确定。 (2)医疗事故中的误工费主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因治疗和康复无法正常工作的,有权向医疗机构主张误工费赔偿,需证明医疗机构过错与误工损失存在因果关系。 (3)工伤相关的误工待遇。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处于停工留薪期内的,所在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该待遇本质属于误工费性质,保障劳动者无法工作期间的收入稳定。 (4)误工费主张的材料要求。主张误工费需提供收入状况证明(如工资发放记录、纳税证明等)和误工时间证明(如医疗机构休养证明、诊断书等),以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提醒: 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时应妥善保存收入及误工时间的证明材料,不同情形下赔偿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明确具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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