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者要妥善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要求赔偿。
(二)在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应明确自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督促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不支付,可与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若怀疑自己存在伤残等级,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伤残等级后,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主动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