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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轻微伤赔偿标准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丛台区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丛台区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丛台区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且从事农业生产的,误工费按上一年度丛台区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误工费按上一年度丛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期间的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护理费参照上一年度丛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按上一年度丛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确定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等据实计算;使用或借用私家车,交通费参照居住地和就医地两地之间公共交通工具费用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各地市辖区内就医,参照各地市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外地就医,参照丛台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日标准

8.营养费

营养费计算标准为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丛台区轻微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丛台区轻微伤计算方式

一、丛台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6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127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36万余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07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71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0706元

(2)采矿业95838元

(3)制造业8028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5727元

(5)建筑业69392元

(6)批发和零售业6306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98元

(8)住宿和餐饮业4534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2218元

(10)金融业95401元

(11)房地产业7183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8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350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50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4796元

(16)教育86608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67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837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4221元

二、丛台区轻微伤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丛台区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其他

误工费=上一年度丛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5.护理费

(1)住院期间的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护理费=上一年度丛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上一年度丛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等据实计算;使用或借用私家车,交通费参照居住地和就医地两地之间公共交通工具费用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各地市辖区内就医,参照各地市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外地就医,参照丛台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日标准

8.营养费

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该丛台区轻微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丛台区律师

2小时前

非法拘禁打人怎么赔偿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非法拘禁并打人的行为不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还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内容需结合受害者的实际损害程度确定。 1.赔偿项目需根据损害结果划分。若造成人身伤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若导致残疾,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造成死亡,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理费用。 2.赔偿需以实际损失和专业鉴定结果为依据。受害者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也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侵权人需按法院判决履行赔偿义务,拒不履行的,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

2小时前

非法拘禁打人怎么赔偿

律图黑河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行为的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行为同时侵犯受害者的人身自由权与人身健康权,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侵权人应就受害者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需结合损害后果确定。造成一般人身损害时,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需额外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3)赔偿数额依据实际损失与伤残鉴定结果认定。受害者需提供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损失的具体金额,作为协商或诉讼主张赔偿的基础。 (4)赔偿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实现。受害者可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若侵权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也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侵权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受害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醒: 受害者应及时留存医疗记录、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赔偿主张;不同案情的赔偿方案存在差异,建议遇到此类情况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2小时前

非法拘禁打人怎么赔偿

黑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赔偿范围。非法拘禁并打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数额以受害者实际损失及伤残鉴定结果为依据。 (二)选择赔偿途径。受害者可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若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也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三)落实赔偿执行。侵权人需按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数额和方式履行赔偿义务,未履行的,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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