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 疏附县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疏附县农民工工伤计算方式

农民工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要求到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 其次,要知道工伤的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事故发生后,要保留证据,证据包括证明是工伤的证据和医疗证据,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疏附县交通肇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疏附县农民工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疏附县农民工工伤计算方式

一、疏附县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63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410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550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142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169元;

6、上年度疏附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6749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6131元

(2)采矿业160056元

(3)制造业88422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3101元

(5)建筑业81501元

(6)批发和零售业87274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408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049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9526元

(10)金融业132160元

(11)房地产业6248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42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085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80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0365元

(16)教育94580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0964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824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3364元

二、疏附县农民工工伤计算方式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派员护理或者按月发给本人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护理费,住院治疗期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发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本人自愿提出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差。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及旧伤复发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其伤残津贴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一到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到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患职业病的,五六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发30%,七到十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基础上增发20%。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职工11个月,六级伤残职工10个月。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伤残职工9个月计发,八级伤残职工8个月计发,九级伤残职工7个月计发,十级伤残职工6个月计发。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职工27个月,六级伤残职工分别按24个月。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1个月计发,八级伤残职工18个月计发,九级伤残职工15个月计发,十级伤残职工12个月计发。

1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疏附县农民工工伤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疏附县律师

1小时前

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一方后如何处理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一方,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登记,缴纳契税等税费,完成过户后房产归受赠方个人所有,可公证合同避免纠纷,过户前赠与人一般可撤销赠与。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一方,书面赠与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是赠与完成的标志,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确保产权转移合法有效。税务上按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是法定义务。完成过户后,房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受赠方个人财产。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能增强其证明力,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不过,在房产过户前,赠与人通常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如果在夫妻共同房产赠与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小时前

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一方后如何处理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一方,要先签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再办理过户登记,这是赠与完成的关键。完成过户后房产成为受赠方个人财产。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办理过户时,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税务方面,按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 -为避免后续纠纷,可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增强证明力。 -赠与人在过户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需谨慎对待赠与决定。

4小时前

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一方后如何处理

律图巴南区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房产赠与一方,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是重要基础,其能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2)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是赠与完成的核心环节。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完成产权转移,使房产真正归属于受赠方。 (3)税务方面,契税等税费需按规定缴纳,这是合法完成房产赠与交易的必要流程。 (4)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可增强证明力,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不过,赠与人在房产过户前通常可撤销赠与,但公证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提醒: 办理房产赠与要及时完成过户,避免赠与人撤销赠与。不同情况适用法律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