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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要求到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 其次,要知道工伤的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事故发生后,要保留证据,证据包括证明是工伤的证据和医疗证据,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泸州交通肇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泸州农民工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泸州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一级伤残为十六倍;

二级伤残为十四倍;

三级伤残为十二倍;

四级伤残为十倍。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前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规定支付。

二、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到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五级伤残 14 个月,六级伤残 12 个月。

患职业病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6 个月。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七级伤残 10个月,八级伤残 8 个月,九级伤残 6 个月,十级伤残 4 个月。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以及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年龄每增加一周岁递减支付,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伤残 60 个月,六级伤残 48 个月。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七级伤残 26 个月,八级伤残 18 个月,九级伤残 10 个月,十级伤残 6 个月。

1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泸州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2)五到六级伤残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2)七到十级伤残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2)七到十级伤残

12.丧葬补助金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泸州农民工工伤计算方式

一、泸州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1569元

(2)采矿业109757元

(3)制造业755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

(5)建筑业60843元

(6)批发和零售业约六万四千五百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

(10)金融业108840元

(11)房地产业65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25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

二、泸州农民工工伤计算方式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一级伤残为十六倍;

二级伤残为十四倍;

三级伤残为十二倍;

四级伤残为十倍。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前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规定支付。

(二)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到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五级伤残 14 个月,六级伤残 12 个月。

患职业病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6 个月。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七级伤残 10个月,八级伤残 8 个月,九级伤残 6 个月,十级伤残 4 个月。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以及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年龄每增加一周岁递减支付,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伤残 60 个月,六级伤残 48 个月。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七级伤残 26 个月,八级伤残 18 个月,九级伤残 10 个月,十级伤残 6 个月。

1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该泸州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6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泸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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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内辞退员工怎么赔

广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劳动用工领域,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是大家关心的重点。这里面的赔偿情况得看辞退原因。 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它就摊上事儿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得给员工赔偿金。咱说说经济补偿咋算,员工在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单位就得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得给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有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且不用赔偿。比如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又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还有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且不改正,或者因为欺诈、胁迫让劳动合同无效,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或者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又或者签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员工协商也没达成协议。这时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不过得给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给员工的建议是,要是遇到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别慌,保留好相关证据,去劳动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单位来说,辞退员工得依法依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小时前

6个月内辞退员工怎么赔

汕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辞退员工,赔偿情况得看辞退原因。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得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工作不满6个月的,给员工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得赔一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有几种情况,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赔偿。比如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因为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单位提醒了也不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要是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还是不行;又或者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员工商量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得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类似的劳动纠纷可能会更多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辞退问题时,需要更加谨慎地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劳动者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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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内辞退员工怎么赔

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工作不满6个月就被单位辞退,赔偿情况得看辞退原因。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给员工赔偿金。员工工作不满6个月,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也就是要赔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要是员工有这些情况,单位合法解除合同不用赔偿: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且不听单位劝;因欺诈、胁迫等让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又或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员工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同时要给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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