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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娄底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娄底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娄底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因交通事故只有财产损失

赔偿数额=财产损失+评估费

财产损失:因事故造成车辆、衣物等损失

评估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2、因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康复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标准计算

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和护理人数确定

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住院补助伙食费:根据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一般不超过50元/天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因交通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鉴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4、因交通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事故纠纷处理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娄底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因交通事故只有财产损失

赔偿数额=财产损失+评估费

2、因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因交通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

4、因交通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娄底交通事故计算方式

一、娄底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3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730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54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58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78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5438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8199元

(2)采矿业68983元

(3)制造业8248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6637元

(5)建筑业62179元

(6)批发和零售业7082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6132元

(8)住宿和餐饮业43349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7793元

(10)金融业108042元

(11)房地产业7734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305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887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86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8823元

(16)教育85103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719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198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8528元

二、娄底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一般不超过50元/天

9.住宿费

以治疗为目的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17.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18.评估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娄底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娄底律师

18分钟前

因术中医生的误操作完成引发二次手术?

肖正伟律师 最近回复:

第一时间固定核心证据 这是维权的关键前提,务必优先完成: 封存病历资料:立即要求医院封存本次手术及二次手术的全部病历(包括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病程记录、检查报告等),同时复印一套留存。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院不得拒绝封存,封存时需医患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留存相关票据:保存好两次手术的医疗费票据、住院清单、交通费票据、护理费收据等,作为后续索赔的费用依据。 记录关键事实:写下手术前后的症状、医生告知的手术方案、误操作的具体表现(如术中损伤器官、遗留异物等)、二次手术的原因,同时留存与主治医生、医院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 明确责任认定途径 需证明 “医生误操作” 与 “二次手术” 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要有两种途径: 医患双方协商鉴定:与医院共同委托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二次手术的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责任比例)。 单方申请或诉讼后委托:若与医院无法协商一致,可自行向当地卫健委申请调解并委托鉴定;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避免医院单方面选择鉴定机构导致结果不公。 注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出具)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均可作为证据,后者在民事诉讼中认可度更高。 选择维权与索赔方式 与医院协商和解:携带病历复印件、票据、鉴定意见等材料,与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协商赔偿。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两次手术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若因二次手术造成伤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申请卫健委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调解,卫健委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出具调解协议书,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提起民事诉讼:若调解失败或对医院赔偿方案不满意,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医院列为被告。诉讼中,鉴定意见是核心证据,法院会根据过错参与度判决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特殊情形: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若医生的误操作属于严重不负责任(如违反诊疗规范、擅离职守等),造成患者严重人身损害,可向卫健委举报,卫健委查实后会对涉事医生给予行政处罚(如吊销执业证书)。 若误操作导致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且符合《刑法》中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涉事医生的刑事责任。

19分钟前

离婚后发的财产怎样分配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后财产分配的核心是区分财产性质,个人财产归原所有人,共同财产则依协议或法律规定处理。 区分财产性质是前提。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共同财产优先按协议处理。若双方已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应按协议内容执行,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协议不成可起诉分割。若未达成协议或协议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过错方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漏分财产可另行起诉。离婚时未涉及分割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可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对漏分财产进行分割。

1小时前

离婚后发的财产怎样分配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离婚后财产分配需先区分财产性质。个人财产归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若双方已通过协议处理且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按协议约定执行。 (3)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或双方协议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若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能被少分或不分。 (5)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存在上述隐藏、转移等行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若离婚时存在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方可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漏分的财产进行分割。 提醒: 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应确保内容合法且是双方真实意愿,避免因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无效;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需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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