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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共同财产收益若无特别约定遵循共同共有原则,自然增值和孳息归原所有人,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属共同财产。收益分配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离婚分割时恶意损害共同财产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有明确界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收益,自然增值和孳息因其与市场因素或财产本身特性相关,通常归原财产所有人,像房产市场增值、存款利息。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体现双方共同努力或资金投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同样如此。在分配时,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离婚分割时,若一方有隐瞒、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少分或不分是对其不诚信行为的惩戒。若您在夫妻共同财产收益分配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