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秦皇岛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秦皇岛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秦皇岛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秦皇岛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秦皇岛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秦皇岛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秦皇岛律师

31秒前

空关房可以减免物业费吗?

石志忠律师 最近回复:

空置 房在备案后,可以减少物业费。

53秒前

想了解,同居4年彩礼返还多少钱?

石志忠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彩礼消耗情况及同居有无怀孕、本地生活水平等多各上因素希罕 。

1分钟前

离婚后母亲是否应给孩子生活费,想了解法律上规定离婚后要给多少生活费?

吴丁亚律师 最近回复: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抚养费(含生活费)一般按母亲月总收入的 20%-30% 给付。比如母亲月工资 1 万元,每月需支付的抚养费大概在 2000 - 3000 元。若需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 50%。这里的月总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股权分红等各类收入。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