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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海曙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海曙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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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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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工人多打了工资,工人现在在他们当地,我们在青海,他们不接电话,不退回多发的工资?

江苏王牌(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多打了多少钱呢,可以直接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啊。。你有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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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络买卖纠份的案子一审己败诉,需要咨询一下?

郭娜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小时前

离婚诉讼一方躲起来该如何处理

本地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一方躲起来无法直接送达传票,可让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二)送达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通常会谨慎处理。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缺席且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判离;若原告能提供分居满两年、对方重婚或有家庭暴力等证据,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可能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四)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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