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关键信息:仔细阅读仲裁通知,搞清楚仲裁机构、对方当事人、仲裁请求、仲裁时间与地点等内容。
(二)选定仲裁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自己选仲裁员,也能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三)准备答辩材料:针对对方仲裁请求,说明己方观点和事实理由,收集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据要真实、合法且与案件有关。
(四)处理仲裁协议异议:若对仲裁协议效力有意见,需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五)考虑反请求:看是否有必要提起反请求,有的话要在规定时间提出。
(六)参加庭审:按时参加仲裁庭审,遵守纪律,如实陈述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