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凤强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宅基地审批表上是父亲的名字、但房子是儿子出资建造,这种情况下「地」和「房」要分开看,归属并不必然完全一致。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审批给谁、使用权就登记在谁名下,所以这块地的使用权原则上归父亲。但地上房屋是儿子出资建造,儿子对房屋享有相应的财产权益,拆迁时房屋补偿部分应当归出资建造的儿子,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则归父亲。如果父子之间没有相反约定,一般视为儿子借父亲名义申请宅基地、由儿子实际建房,房屋征收时可按「地随房走、房地分别补偿」处理。建议您:一、保留好建房出资的全部凭证,包括建材票据、施工费用、转账记录;二、父子之间最好补一份书面约定,明确房屋归儿子、遇征收如何分配;三、若遇拆迁,主动提供出资证据,争取房屋补偿款。避免日后因补偿款分割产生家庭纠纷,事先白纸黑字写清楚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