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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淄博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淄博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淄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

(1)侵害人是自然人: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该淄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淄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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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条件是什么

律图陕西律师 最近回复:

(一)合法持卡人若想避免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要保持良好还款意识,清楚自身还款能力,不透支超出偿还能力的金额。 (二)合理使用信用卡,不过度挥霍透支款项,按时还款,若遇到还款困难,及时与发卡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三)关注信用卡的规定限额和还款期限,避免超过规定透支,接到银行催收通知后,尽快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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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条件是什么

陕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主体须为合法持卡人。 2.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像明知还不起还大量透支,随意挥霍透支款不还。 3.客观上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催收超三个月仍未还。 4.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算“数额较大”。 恶意透支数额仅指立案时未还的本金,不含利息等。认定时要综合考量透支行为、还款能力和主观故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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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条件是什么

西安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合法持卡人满足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超限额或超期限透支且经两次催收超三月不还、恶意透支数额达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等条件,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指立案时未还的实际本金。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有严格条件。主体需是合法持卡人,主观非法占有目的体现为明知无法偿还还大量透支等。客观上要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催收超三个月不还。数额认定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未归还的实际本金为准,不包含利息等。判断是否构成该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信用卡使用关系到个人信用与法律责任,若对信用卡使用及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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