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资产先前是质押、留置等非抵押方式担保,在法律和合同未禁止再抵押时,可进行抵押。
(二)若先前是抵押担保,同一财产能再次抵押,但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物价值,财产抵押后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再次抵押,且不能超出余额。
(三)再次抵押时要告知抵押权人该财产已被抵押的情况,否则可能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损害后位抵押权人利益。
(四)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此保障抵押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表明办理抵押登记对保障抵押权实现的重要性,符合上述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