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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绛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绛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绛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绛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78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53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32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92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091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2618元

(2)采矿业99948元

(3)制造业7475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1101元

(5)建筑业74724元

(6)批发和零售业7352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1149元

(8)住宿和餐饮业3940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9130元

(10)金融业87734元

(11)房地产业6872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029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130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8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581元

(16)教育8047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3104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403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2495元

二、绛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十级伤残<=5000元

2、九级伤残=5000-10000元

3、八级伤残=10000-15000元

4、七级伤残=15000-20000元

5、六级伤残=20000-25000元

6、五级伤残=25000-30000元

7、四级伤残=30000-35000元

8、三级伤残=35000-40000元

9、二级伤残=40000-45000元

10、一级伤残、死亡=45000-50000元

该绛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绛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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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了解某刑事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时效,先确定该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再依据不同法定最高刑对应的追诉时效期限判断。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超过五年一般不再立案。 (二)若案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犯罪嫌疑人不要逃避侦查或审判,否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若司法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案件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被害人可通过合法途径督促司法机关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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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依最高刑罚而定,过时效通常不立案。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追诉时效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时效十年;十年以上,时效十五年;无期、死刑,时效二十年。若二十年后须追诉,要报最高检核准。 2.若检察院、公安、国安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有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不受追诉期限制。 3.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控告,公检法应立案却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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