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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

不支持赔偿权力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0000元;

4、造成公民死亡: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金安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4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51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832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980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5304元

(2)采矿业123744元

(3)制造业8419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0890元

(5)建筑业72577元

(6)批发和零售业7583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4979元

(8)住宿和餐饮业5283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1935元

(10)金融业110117元

(11)房地产业8297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43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846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65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2885元

(16)教育11288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2573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66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3849元

二、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

无精神抚慰金;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

精神抚慰金=1000元——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精神抚慰金=5000元——80000元;

4、造成公民死亡:

精神抚慰金=50000元——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该金安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6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金安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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