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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1、造成死亡的:

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造成残疾的:

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

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4、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严重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2)一般性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在 2000-50000 元之间酌定。

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江孜县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0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50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93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159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577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126238元

(2)采矿业73892元

(3)制造业86590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4218元

(5)建筑业66285元

(6)批发和零售业12463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7167元

(8)住宿和餐饮业625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71060元

(10)金融业219773元

(11)房地产业4716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5613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5741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96940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41506元

(16)教育15316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4356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97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47284元

二、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造成死亡的:

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造成残疾的:

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

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4、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严重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2)一般性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在 2000-50000 元之间酌定。

该江孜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江孜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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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物是诉讼请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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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核心指向不同。诉讼标的物是双方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所依附的具体事物,比如房屋买卖纠纷中涉及的房屋;诉讼请求则是当事人希望通过法院达成的具体目的,例如要求解除合同或让对方支付违约金。 性质存在本质差异。诉讼标的物是客观存在的具体载体,是权利义务的依托;诉讼请求是当事人主观期望通过诉讼实现的结果,且通常围绕标的物展开。 区分二者有实际诉讼意义。清晰分辨能帮助明确案件争议核心,也利于划定诉讼范围,让诉讼过程更具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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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物是诉讼请求吗

湘潭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诉讼标的物与诉讼请求存在本质区别,准确区分二者对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和诉讼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解析: 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具体客观对象,是权利义务的载体,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房屋。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基于争议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具体主张,例如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等。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标的物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对象,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希望通过诉讼实现的主观目标。诉讼请求通常围绕标的物提出,但并非同一概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纠纷中明确标的物和诉讼请求,有助于法院确定案件争议焦点、界定诉讼范围,提升诉讼效率。若在诉讼过程中对如何准确界定标的物或提出合法合理的诉讼请求存在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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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物是诉讼请求吗

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诉讼标的物与诉讼请求是民事诉讼中两个本质不同的核心概念,前者是争议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具体客观对象,后者是当事人基于该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诉求,二者相互关联但需明确区分。 1.诉讼标的物是争议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具有具体性和客观性。它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具体对象,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房屋就是诉讼标的物,是权利义务关系得以存在的客观基础。 2.诉讼请求是当事人通过诉讼希望实现的具体目标,具有主观性和明确性。它是当事人基于争议的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比如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等,直接体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 3.准确区分二者对民事诉讼活动至关重要。能够帮助法院清晰界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合理确定诉讼审理的范围,避免因概念混淆导致案件审理方向出现偏差,保障诉讼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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