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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等酌定。

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宝丰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48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9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539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3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2304元

(2)采矿业86525元

(3)制造业64495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153元

(5)建筑业616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64891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33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59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1501元

(10)金融业125279元

(11)房地产业6917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70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143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927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0254元

(16)教育78468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943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45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16元

二、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等酌定。

该宝丰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宝丰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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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有工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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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要及时关注企业破产清算进展,主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及补偿权益,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 (二)了解补偿金计算方式,明确自身应得补偿金额,若与破产管理人计算有差异,可与其沟通协商。 (三)若自身权益未得到保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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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有工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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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清算时员工可获工资补偿。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接着支付员工工资、医疗等费用,还有应划入账户的养老、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定补偿金。 2.补偿金按员工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工作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3.企业破产清算,员工有权依法拿到工资和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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