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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交强险赔偿标准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新安县交强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新安县交强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新安县交强险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从事农业生产的,按上年度新安县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按上年度新安县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新安县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新安县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新安县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标准为20元/天,市外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50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标准为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按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10.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丧葬费

按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财产损失

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17.评估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注: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该新安县交强险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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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生活费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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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支付生活费,需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采取针对性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若双方通过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生活费支付事宜,对方不履行约定时,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内容支付生活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携带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支付义务。待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绝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双方通过诉讼离婚且法院生效判决中明确了对方需支付生活费,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时,无需再次提起诉讼,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措施督促其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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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按约定支付生活费的处理方式。若双方通过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生活费支付的相关内容,对方拒不履行时,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生活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携带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支付义务。待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未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生活费支付义务的处理方式。若双方通过诉讼离婚,且法院生效判决中明确了对方需支付生活费,对方拒不履行时,无需再次提起诉讼,可直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措施,督促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提醒: 若遇到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生活费的情况,需根据离婚方式选择对应处理途径,切勿拖延维权时间,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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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约定生活费支付的情况 先与对方协商,要求按协议约定支付生活费。 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离婚协议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明确生活费支付的情况 无需再次起诉,直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方式督促其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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