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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交强险计算方式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大兴区交强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兴区交强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兴区交强险计算方式

一、大兴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41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402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4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561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745元;

6、上年度大兴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7535元(10628元/月);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376元

(2)采矿业152773元

(3)制造业169210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8210元

(5)建筑业146308元

(6)批发和零售业180062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4361元

(8)住宿和餐饮业6364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90038元

(10)金融业298200元

(11)房地产业131866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8331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1579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409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8845元

(16)教育20112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21692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24007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6154元

二、大兴区交强险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1)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4.财产损失

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注: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该大兴区交强险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大兴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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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时怎样补偿孩子抚养费

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方有精神病仍需承担孩子抚养费。确定抚养费数额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按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参照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1.若患精神病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这是保障孩子权益的一种方式,确保孩子的生活费用有来源。 2.若其经济困难,可与另一方协商减少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其病情、经济状况等判决。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灵活性。 3.若后续经济状况改善,另一方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以保障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途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公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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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时怎样补偿孩子抚养费

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一方患有精神病并不免除其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数额确定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2)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则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3)若患精神病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若经济困难,可先与另一方协商减少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病情、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 (4)若患精神病一方后续经济状况改善,另一方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提醒:在处理抚养费相关问题时,要保留好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分析。

1小时前

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时怎样补偿孩子抚养费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二)患精神病一方若确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经济困难时,可与另一方协商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量病情、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 (四)若患精神病一方后续经济状况改善,另一方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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