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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交强险赔偿标准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临翔区交强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临翔区交强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临翔区交强险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为8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临翔区为100元/天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4.财产损失

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注: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临翔区交强险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14.财产损失

临翔区交强险计算方式

一、临翔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7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24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309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2042元

(2)采矿业72673元

(3)制造业19312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3752元

(5)建筑业115134元

(6)批发和零售业22107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63元

(8)住宿和餐饮业51478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0640元

(10)金融业155304元

(11)房地产业8681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70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433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755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4889元

(16)教育11762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804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055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5081元

二、临翔区交强险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为8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天数

临翔区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1)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900元

(2)厅局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480元

(3)其他人员:一类地区:380元;二类地区:330元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4.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注: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该临翔区交强险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临翔区律师

2小时前

没住院的工伤能要求哪些赔偿金

绍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者要妥善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要求赔偿。 (二)在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应明确自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督促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不支付,可与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若怀疑自己存在伤残等级,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伤残等级后,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主动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小时前

没住院的工伤能要求哪些赔偿金

丽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未住院工伤,劳动者可获赔偿金如下: 一是医疗和康复费用,凭医院收费凭证,结合病历等证据确定。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按月支付,待遇不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三是若有伤残等级,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是合同期满或本人解约,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小时前

没住院的工伤能要求哪些赔偿金

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未住院的工伤劳动者可要求治疗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若有伤残等级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特定情况下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遭遇未住院工伤时,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以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等确定,这保障了劳动者医疗方面的合理支出。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通常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确保劳动者在工伤期间收入稳定。若经鉴定有伤残等级,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规定为未住院工伤劳动者提供了多方面的权益保障。如果您在工伤赔偿方面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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