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山南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配需结合公司的具体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理,确保分配过程合法且公平。
1.若公司为夫妻一方个人独资企业,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确定财产分配方式。协商不成时,若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应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由取得企业经营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经营权归属,取得经营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补偿;若双方都不愿经营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2.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且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非股东,夫妻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非股东配偶时,需根据其他股东的意见处理。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法院可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