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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寿县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寿县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寿县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寿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4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51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832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980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5304元

(2)采矿业123744元

(3)制造业8419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0890元

(5)建筑业72577元

(6)批发和零售业7583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4979元

(8)住宿和餐饮业5283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1935元

(10)金融业110117元

(11)房地产业8297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43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846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65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2885元

(16)教育11288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2573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66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3849元

二、寿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

(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



该寿县九级工伤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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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判断债务是否需夫妻双方偿还,需先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当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偿还。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三)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通常不是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仍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需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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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不一定都由夫妻共同偿还,关键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需双方一起还。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的除外。 4.只有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才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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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鹤壁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债务不一定由夫妻双方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明确了夫妻债务的承担规则,保护了非负债方的合法权益,也合理界定了债权人的债权范围。如果在夫妻债务方面存在疑惑,不清楚某些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等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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