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天河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天河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天河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天河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天河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该天河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天河区律师

3小时前

工伤认定不成功,后续怎么处理?

黄铁律师 最近回复:

请简述一下案件怎么发生的、具体经过是什么情况?现在纠纷焦点是什么,你的具体诉讼请求是什么。

4小时前

经济案件也移交检察院?

张建斌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本律师执业十三年,是专业刑辩律师,有大量刑事办案经验,请与我联系

4小时前

离婚时分割一方公司财产该怎么做

本地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涉及一方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分割,优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由一方获得企业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合理补偿;若双方都想经营企业,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经营者;若双方均不愿继续经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算并注销企业。 若涉及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且仅一方为股东时,夫妻可协商将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转让给非股东配偶。若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会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