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处于已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况,收受彩礼方通常无需返还彩礼,可正常持有彩礼。
(二)若符合法定返还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项以离婚为条件),给付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
(三)当符合法定返还情形时,收受方要做好可能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的准备,法院会综合双方过错程度、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及用途等因素判定返还比例和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