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被告人宣判前处于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宣判实刑后,法院作逮捕决定时,通常当场收监,此时应配合法院安排,准备相关衣物等物品。
(二)当被告人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不会当场收监。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可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三)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上诉期间可能不收监,要等待二审结果。此时被告人可积极准备上诉材料,争取有利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