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太和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太和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太和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太和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太和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太和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太和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太和区律师

3小时前

赌资多少才构成聚众赌博罪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聚众赌博罪有明确的认定标准。组织3人以上赌博,满足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或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这些情形之一,就会以聚众赌博罪论处。这是对赌博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和危害程度的法律界定。 (2)法律也明确了不以赌博论处的情况。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仅收取正常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都不在赌博的认定范围内。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正常娱乐和经营活动的保护。 提醒: 判断是否构成聚众赌博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日常娱乐和经营活动应注意行为界限,若对自身行为是否涉赌存疑,建议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4小时前

赌资多少才构成聚众赌博罪

律图北海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组织者而言,在组织活动时要明确活动性质,避免出现符合聚众赌博罪认定标准的行为。若组织人员参与活动,要确保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不进行抽头渔利等行为。 (二)如果是提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要严格把控场所活动性质,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不参与赌博相关的营利活动。 (三)普通参与者要谨慎参与活动,判断活动是否属于正常娱乐,避免参与到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活动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5小时前

赌资多少才构成聚众赌博罪

北海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有以下情形以聚众赌博罪论处:抽头渔利累计超5000元;赌资累计超5万元;参赌人数累计超20人;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 2.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或提供棋牌室等只收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不算赌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