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肃宁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肃宁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肃宁县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肃宁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肃宁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肃宁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肃宁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肃宁县律师

2分钟前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还房贷房产如何算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1.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付首付并用公积金还贷,房子一般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和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离婚时男方要补偿女方。 2.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3.若双方有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按约定确定归属。 此外,要保留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明确产权和权益分配。

19分钟前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还房贷房产如何算

律图南平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还房贷,房产归属分三种情况。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部分为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有书面约定则按约定确定归属。同时要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用公积金还贷,此房产的购买行为在婚前完成,所以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然而婚后夫妻共同参与还贷,这部分资金及对应的房产增值属于夫妻共同投入,因此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要对女方进行补偿。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可视为双方对房产共同拥有权益,所以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若双方有书面约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按约定确定房产归属。在实际生活中,保留购房合同、公积金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十分重要,这些证据能清晰明确产权和权益分配。若大家在处理此类房产问题时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小时前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还房贷房产如何算

福建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还房贷,房产归属有不同判定情形。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付首付并用公积金还贷,房产一般为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要补偿女方。 2.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3.若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按约定确定房产归属。 4.实践中,为明确产权和权益分配,需保留购房合同、公积金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前就房产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归属;婚后注意保存好各类购房及还贷证据,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