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建邺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建邺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建邺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建邺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建邺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建邺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建邺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建邺区律师

1小时前

高速拆迁房租补贴标准?

张叶律师 最近回复:

有没有安置补偿方案?一般都有规定

1小时前

寻衅滋事伤残鉴定啥标准

恩施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寻衅滋事案件伤残鉴定采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此标准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严重,十级相对最轻。这为准确衡量损伤程度提供了清晰框架。 (2)鉴定过程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以及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同时适当考虑残疾引发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以确定致残程度等级。 (3)不同身体部位的损伤,如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面部瘢痕、容貌毁损及颈部损伤,胸部损伤等,都有相应条款和细则,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鉴定需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结合病历资料、检查结果等。鉴定意见在判定加害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时起着关键作用。 提醒:在寻衅滋事案件中进行伤残鉴定,要确保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不同案情下鉴定结果和责任判定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1小时前

寻衅滋事伤残鉴定啥标准

荆门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在寻衅滋事案件中,若涉及伤残鉴定,当事人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准备好完整的病历资料、检查结果等相关材料,以便准确鉴定。 (二)了解《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清楚不同损伤部位对应的条款和细则,知晓自身损伤可能对应的致残等级范围。 (三)依据鉴定意见,若判定加害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时出现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咨询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