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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东山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东山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东山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东山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东山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东山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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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否能降低一个被告的赔偿金额

律图鸡西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在民事诉讼里,当事人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身民事与诉讼权利,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原告作为赔偿请求的权利人,有自主决定赔偿金额的权利。 (2)原告可依据自身意愿、和被告协商的结果以及案件实际情况等,降低对某一被告的赔偿金额。 (3)若案件存在其他共同被告,原告降低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赔偿金额,可能影响其他被告的赔偿责任承担。如在连带责任情形下,一个被告赔偿责任减少,其他被告潜在赔偿份额会增加。 (4)原告若要降低赔偿金额,需向法院明确提出并说明理由。 提醒: 原告降低赔偿金额要谨慎考虑对其他被告责任的影响,且务必按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并说明合理理由,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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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否能降低一个被告的赔偿金额

黑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原告若想降低一个被告的赔偿金额,要基于自身意愿、与被告协商结果、案件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做决定。 (二)需向法院明确提出降低赔偿金额的请求,并详细说明理由。 (三)如果案件存在其他共同被告,要考虑降低某一被告赔偿金额对其他被告赔偿责任承担的影响,特别是在连带责任情形下,其他被告潜在赔偿份额可能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意味着原告作为权利人,对赔偿金额有自主处分权,可决定降低对某一被告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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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否能降低一个被告的赔偿金额

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原告有权降低对一个被告的赔偿金额。在民事诉讼里,当事人能在法律范围内自主处理民事和诉讼权利,原告作为权利人可自主决定赔偿金额。 2.原告可依据自身意愿、协商结果、案件情况等因素降低赔偿。但案件有其他共同被告时,可能影响他们的赔偿责任,如连带责任中,一个被告赔偿减少,其他被告潜在份额或增加。 3.原告降低赔偿金额要向法院明确提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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