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市中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市中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市中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市中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市中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一、市中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1569元

(2)采矿业109757元

(3)制造业755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

(5)建筑业60843元

(6)批发和零售业约六万四千五百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

(10)金融业108840元

(11)房地产业65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25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

二、市中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该市中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市中区律师

1分钟前

夫妻死亡离婚协议有效期多久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夫妻一方死亡时婚姻关系自动消灭,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不生效,财产按继承规则处理;已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持续有效。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自一方死亡时自然终止。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其生效以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若夫妻一方死亡前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因主体缺失终止,离婚协议失去生效基础,无需履行。涉及财产分割时,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继承。若双方已依据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已生效,不受一方死亡影响,仍需按协议履行。如果在处理相关财产继承或分割问题时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小时前

夫妻死亡离婚协议有效期多久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夫妻一方死亡后,婚姻关系自死亡时起自动消灭,离婚协议不再具备生效的必要条件。 1.离婚协议的生效需以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当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消失,婚姻自然终止,无需通过离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因此离婚协议失去生效基础。 2.若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相关财产应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财产分配事宜。 3.若夫妻双方已依据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约定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失效,持续具有法律效力。

2小时前

夫妻死亡离婚协议有效期多久

律图宝山区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死亡时起自动消灭,无需通过离婚登记或其他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双方主体均存活为前提,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主体缺失,自然终止。 (2)离婚协议的生效需满足特定条件,即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 (3)夫妻一方死亡且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再具有生效必要。此时婚姻关系已因死亡自动终止,无需再依据离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4)若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内容,在一方死亡且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相关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若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持续有效,不受一方死亡影响。 提醒: 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且涉及离婚协议相关财产争议时,需先确认是否已办理离婚登记,再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财产问题,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自身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