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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沙县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沙县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沙县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沙县区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5年
二、丧葬费:
丧葬补助金=上年度统筹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2025年沙县区经济数据:
1、上年度沙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元
2、上年度沙县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84元
3、上年度沙县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92.7元
4、上年度沙县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元

该沙县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沙县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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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婚前财产卖了买房子,要保留好婚前财产的相关凭证,如购买合同、付款记录等,以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如果购房过程中有夫妻共同参与出资、还贷,要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保留好出资和还贷的凭证,方便后续确定补偿数额。 (三)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时,若对房产归属和补偿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财产形式的转化而改变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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