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黑山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黑山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黑山县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黑山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黑山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黑山县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25年黑山县经济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23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30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159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10元
丧葬费23155元

该黑山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黑山县律师

30分钟前

离婚官司女方不离婚怎么办

平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男方起诉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时,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若男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判决离婚;若无充分证据且女方坚决不同意,首次起诉大概率不判离,后续满足条件再次起诉应准予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男方需提供符合法定情形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这些证据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相关材料,若证据充分且符合法定判离条件,法院可直接判决离婚。 2.若男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且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3.首次起诉未判离后,男方可在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此等待期间,双方可冷静思考婚姻问题,也可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

1小时前

离婚官司女方不离婚怎么办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男方起诉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时,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男方需要主动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才能推动离婚诉讼进程。 (2)男方可提供的法定感情破裂证据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相关材料。若证据充分且符合法定判离条件,法院可直接判决离婚。 (3)若男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且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4)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男方若与女方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等待再次起诉的期间,双方可冷静处理婚姻问题,也可通过调解方式尝试解决矛盾。 提醒:男方起诉离婚时应注意提前收集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若第一次未判离,需留意分居时间的计算并保留相关证明;婚姻矛盾可优先通过调解处理,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1小时前

离婚官司女方不离婚怎么办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时,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男方需提供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若证据充分,法院可判决离婚。 (二)若男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女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离。 (三)男方可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与女方分居满一年再起诉。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等待期间,双方可冷静思考婚姻问题,也可尝试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其中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