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昂仁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昂仁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昂仁县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昂仁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昂仁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一、昂仁县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0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50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93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159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577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126238元

(2)采矿业73892元

(3)制造业86590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4218元

(5)建筑业66285元

(6)批发和零售业12463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7167元

(8)住宿和餐饮业625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71060元

(10)金融业219773元

(11)房地产业4716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5613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5741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96940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41506元

(16)教育15316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4356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972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47284元

二、昂仁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昂仁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昂仁县律师

43秒前

离婚女方父亲给女儿钱如何分

律图福建律师 最近回复:

女方父亲给钱时明确只赠与女儿一人,这笔钱属于女儿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分割。 结婚后给的钱若未明确只赠与女儿,通常算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结婚登记前给的钱,一般视为对女儿的个人赠与,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7分钟前

离婚女方父亲给女儿钱如何分

律图福州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离婚时女方父亲给女儿的钱是否分割,取决于赠与是否明确只归女方一人以及赠与的时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具体来说,若女方父亲明确表示该笔钱仅赠与女方一人,无论赠与发生在结婚登记前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为女方个人财产,男方不得要求分割。若女方父亲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一人,赠与发生在结婚登记前的,通常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对具体情形的认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2小时前

离婚女方父亲给女儿钱如何分

福建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女方父亲给女儿的钱款是否需要分割,取决于赠与的具体情形。明确赠与对象、赠与时间等因素,直接影响该钱款的财产性质及分割结果。 1.若女方父亲明确表示钱款仅赠与女方一人,无论该赠与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钱款均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2.若女方父亲未明确表示钱款仅赠与女方一人,且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钱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协议方式处理该钱款的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若女方父亲在结婚登记前给予钱款,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该钱款一般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