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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国家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西宁国家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西宁国家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西宁国家赔偿标准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1、造成身体伤害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误工费

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按实际情况。

(4)康复费

按实际情况。

(5)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6)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造成死亡的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的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

1)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

4)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

5)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

6)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

7)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本解释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

(四)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1)返还财产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相应赔偿金

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文第2)、第3)的规定。

2)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利息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西宁国家赔偿项目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1、造成身体伤害的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医疗费

(2)护理费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4)康复费

(5)残疾赔偿金

(6)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2)生活费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1)返还财产

(2)相应赔偿金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利息

西宁国家赔偿计算方式

一、西宁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00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736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45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70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16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47609元

(2)采矿业152682元

(3)制造业8923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9072元

(5)建筑业91110元

(6)批发和零售业82010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5229元

(8)住宿和餐饮业52375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7031元

(10)金融业144717元

(11)房地产业6077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986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约11万8千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986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093元

(16)教育12072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59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794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8152元

二、西宁国家赔偿计算方式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1、造成身体伤害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误工费

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按实际情况。

(4)康复费

按实际情况。

(5)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6)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造成死亡的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的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

1)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

4)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

5)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

6)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

7)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本解释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

(四)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1)返还财产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相应赔偿金

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文第2)、第3)的规定。

2)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利息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该西宁国家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6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西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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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分,对方挖掉我的菜大约4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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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对方挖掉你4分地蔬菜这种土地纠纷情况,你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处理: 收集证据 现场拍照和录像 :第一时间对被挖菜地的现状进行全面拍摄,包括被挖掉蔬菜的整体情况、菜地的边界、被毁坏蔬菜的特写等,清晰记录损失状况。 证人证言 :如果有邻居或者其他人目睹了对方挖菜的过程,你可以请他们提供证人证言,证实事情发生的经过。 与对方沟通协商 - 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了解对方挖掉你蔬菜的原因。有可能存在一些误会,通过沟通可以化解矛盾。在沟通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者进行录音,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 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你因蔬菜被挖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购买种子、化肥、农药以及人工成本等方面的费用。 寻求基层组织调解 - 如果与对方沟通协商没有达成满意的结果,你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反映情况,请求他们进行调解。基层组织通常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有一定的调解经验,能够在中间起到协调作用,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申请行政处理 - 如果是涉及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纠纷,你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和处理。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经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之前收集的证据,证明对方挖掉你蔬菜的事实以及你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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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衡阳封云凯律师 最近回复:

如果遇到借钱一直不还的情况,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权益: 协商解决 直接沟通 :尝试与借款人面对面或者通过电话、腾讯等方式友好地提醒对方还款,了解对方不还款的原因。也许对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双方可以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 保留证据 :在沟通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寻求第三方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这种方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并且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共同的朋友或熟人 :也可以请双方都认识的共同朋友、亲戚等从中斡旋,帮助沟通协商,促使借款人还款。 法律途径 发送催款函 :可以委托律师向借款人发送催款函。催款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能够提醒借款人及时还款,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债权人已经向借款人主张了权利。 申请支付令 :如果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起诉讼 :如果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债务人还款。 在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此,债权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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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有补贴吗,厂里又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我只有辞职不干,厂里用轮休方法,现在厂里活少,在厂里干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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