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哈密律师 最近回复:
(一)机动车之间事故: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各自承担对方误工费的50%,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协商。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事故:机动车一方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误工费,超出部分机动车一方承担60%左右,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承担40%左右。可先由交强险理赔,之后对超出部分按比例协商赔偿。
(三)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事故:各自承担对方误工费的50%,双方可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