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者XX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中XX公司虽为肇事车辆交强险承保人,但商业三者险因免责条款不承担赔偿责任,仅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付部分金额,超出部分由肇事者XX赔偿,原告最终获赔金额为106281.73元。原告对这样的结果难以接受,在几近绝望之时,案件材料送到了广东珠海的律师郑捷峰手中。
2022年开始执业的郑捷峰,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有着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他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虽然《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对相关免责条款采取了加黑加粗处理且蔡XX签字确认,但保险公司在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上存在漏洞。郑捷峰认为,保险公司仅以加黑加粗和签字确认来证明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是不够的,还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向投保人进行了详细解释。
此外,郑捷峰还注意到,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虽程序合法,但对于一些可能影响赔偿金额的细节并未充分考虑。他凭借处理多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经验,重新梳理证据,找到了对原告有利的关键证据。
在二审中,郑捷峰依据自己的发现和判断,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指出保险公司在明确说明义务上的不足,以及鉴定结果存在的问题。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郑捷峰的观点,认定中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二审判决结果是,原告获得了全额赔偿,赔偿金额远超一审判决。当事人从最初的部分获赔到最终的全额赔偿,状态也从绝望变得充满希望。郑捷峰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成功帮助当事人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