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中,2016年3月29日,申请人与四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XX、TXX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申请人依约放款,被申请人到期未还。王策律师代理申请人参与仲裁,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王策律师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主张被申请人偿还本金及利息、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仲裁庭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成立,申请人已履行放款义务,被申请人构成违约,最终支持了王策律师的主张,裁决被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5000元,担保人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在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中,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挖掘机属ZXX所有,用于贵州工地施工,工程款173000元汇入QTT账户,QTT、XXX占有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判令二人共同返还。王策律师代理上诉人QTT提起上诉,指出案涉工程由QTT与XXX实际承揽施工,与被上诉人无关,工程款属承揽人报酬,非挖掘机孳息,一审仅以挖掘机归被上诉人所有即判令返还,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二被上诉人无书面承包合同,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承揽人,QTT、XXX实际施工、管理、支出费用,收取工程款不构成不当得利,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原审被告XXX返还施工款173000元及利息,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策律师始终践行“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准则。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他擅长运用可视化工具,将复杂法律关系化繁为简,在庭审交锋中占据优势。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时,他能够迅速判断主次关系,选择优先突破口。王策律师常说,法律顾问工作如同企业的免疫系统,每一次审查与修订都是在为企业的稳健经营加固防御阵地。在处理复杂案件时,他也始终秉持这一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法律关系,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而王策律师正是这方面的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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