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0日,顾X入职某时尚公司,双方签订三次劳动合同,期限至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日,公司要求将顾X工作地点从江夏调整到黄陂,这一调岗使顾X上下班时间增加2-3小时,路费增加20多元,且公司未给予任何工作时间、交通费及工资方面的补偿。这种不合理调岗让顾X面临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困境,极大地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积极性。武汉地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李红丽律师,执业7年,在劳动工伤领域经验丰富,此时介入了此案。
李红丽律师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接触顾X后,凭借其在企业法务工作中对劳动法规的熟悉,迅速判断出公司的调岗属于不合理调岗。她依据自身经验,指导顾X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在企业法务工作期间,她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劳动纠纷,深知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调岗时的权益保障要点,所以能精准地把握案件关键,为顾X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
2021年5月6日,顾X向时尚公司邮寄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多项诉求。在仲裁申请阶段,李红丽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顾X准备了详细且有针对性的仲裁申请材料。她曾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理论知识储备充足,能够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顾X的实际情况,清晰地阐述顾X的诉求和依据,让仲裁机构能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顾X的合法权益。
在仲裁过程中,李红丽律师发挥了专业的辩论能力。她结合自己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经验,针对公司的抗辩进行有力反驳。她详细分析公司调岗行为的不合理性,强调公司未能针对工作地点调整搭配合理的工作时间调整及交通费补贴等措施,充分论证顾X提出离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合理性。她的辩论逻辑清晰、论据充分,让仲裁员能够客观地认识到案件的本质。
最终,仲裁裁决支持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9410.33元。李红丽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顾X维护了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投身公益,多次参与“送法进社区”活动。她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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