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司法的舞台上,证据就如同迷雾中的灯塔,指引着正义的方向。而李学清律师,便是那位在证据迷局中精准定位核心要点的引航者。他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其中从事律师职业也已10余年,丰富的阅历让他对刑事程序的关键转折点了如指掌。
李学清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同时还担任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他的社会职务众多,2022年被宾川县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还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此外,他还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等多个司法机关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这些社会职务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他在司法实践中拥有更广阔的视野。
他擅长办理诈骗、毒品、赌博、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职务犯罪等高发罪名的刑事案件,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
本案中,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据此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他紧扣“证据不足”核心,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善用辩护窗口,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同时,他还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
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这起案件是证据辩护与程序把关成功的典型范例。李学清深知,在重大命案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应坚决主张“疑罪从无”。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了人权,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李学清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担任团队“战略中枢”,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作为中坚力量,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则运用法律科技与大数据工具,为团队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这种层次分明、协同高效的团队架构,确保每个案件都能获得与之匹配的专业资源。
在社会影响方面,李学清积极承担社会责任。2022年、2023年,他两次向南涧县关工委捐赠助学款共32,000元;2024年,获当事人赠锦旗“崇法明德、鼎信天下”。
李学清以共情为桥梁,理解当事人的困境和诉求;以专业为底线,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他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是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坚定捍卫者。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正义的追求,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