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唐先生与包租公司签订合同后,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却拿不到钱的绝望局面。这正是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寿瑶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郭寿瑶没有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这个“空壳”公司。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这源于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和敏锐的调查能力。她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先生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先生,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敏锐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先生、邱先生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指出黄先生和邱先生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损失,合理主张逾期利息,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规以获法院支持。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郭寿瑶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丰富的执业经验让她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办案习惯。她在处理案件时,会仔细研读每一份合同,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就像在这个案件中,对公司工商档案和股权变动情况的调查就十分细致。她还会在会见当事人前,花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和心理状态,这一习惯也是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的代理意见,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唐先生成功拿回了租金、物业费等款项及逾期利息。案件结束后,郭寿瑶还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接下来,她又将投入到一起股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继续用她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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