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原告A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被告书面指定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事宜。原告依约足额供应水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被告仅支付少量货款后,拖欠百余万元尾款拒不支付。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经被告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的欠款金额,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抗辩,关键缺失的证据于证明指定结算人的身份效力以及整个交易流程的完整性。
杨杭川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系统整理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合同签订、货物交付、发票开具到税务抵扣,全面展示了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巨大作用。被告以“人员离职、无权对账”“未结算、串通、发票提前开具”等理由进行抗辩。杨杭川律师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指出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直接否定了被告的抗辩逻辑。对于被告提出的其他理由,律师逐一进行驳斥,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的专业说理,既确保委托人本金100%支持,又争取到法院认可的合理违约金。
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杨杭川律师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一是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抓住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二是构建闭环证据链,通过系统整理各类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三是专业应对对方的抗辩理由,运用法理与情理结合的方式进行回应,全面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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