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AXX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好心搭载F某(原告BXX之父),在孝孔线一个特定路口的人行横道,和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了。结果F某受伤,经抢救无效,在6月23日去世了,两辆车也损坏了。交警认定,AXX负事故主要责任,G某负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
G某的车在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原告方和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拿到了510608.53元的赔付款。2019年底,AXX和原告方经过家族协商,签了一份《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结清,双方赔偿事宜了结,不再追究。
谁能想到,5年后的2024年,原告方突然又起诉了。AXX委托了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陈军李律师处理这个案子。陈军李律师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他接手后迅速行动。
他先和AXX多次深入沟通,了解到AXX已经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和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还一直赡养着原告DXX。接着,陈军李律师收集并核实证据,拿到了《证明》原件,确认上面有双方当事人和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调取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因为AXX积极赔偿取得了原告方谅解,所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还核查了原告方和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
然后,陈军李律师制定了辩护策略:强调双方签了《证明》,赔偿事宜已了结,AXX不用再赔;质疑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和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指出原告已获保险赔偿,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庭审时,陈军李律师清晰展示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辩论,反驳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还配合法院核实事实。
最终,法院认为,双方签的《证明》合法有效,事故费用已结清,原告已获保险赔偿,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原告拿不出充分证据,要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285元,由原告方负担。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第一,签合同或者协议的时候要慎重,一旦签了就要遵守约定;第二,发生纠纷后达成的赔偿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随意反悔;第三,打官司得有充分的证据,不然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陈军李律师执业多年,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正是因为他多年的积累,才能在这个案子里迅速找准关键,收集有力证据,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他认真负责地分析每一个法律细节,最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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