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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庭审不影响正义:精准举证为购房者追讨逾期交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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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1 · 1240人看过
房屋买卖专业律师 杨国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4人 执业14年
律所: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21064874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60020403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国鹏律师 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9年公司运营法律实务和律师的工作经历,擅长民商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在公司运营治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在公司治理风险、股权激励、资本运作实施等方面,准确把握客户需求,系统识别法律风险。拥有多年诉讼经验,诉讼案件类型多,业务地域广,为客户提供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 先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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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被告逾期交房数月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杨国鹏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精准应对,通过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违约事实与违约金计算依据。最终,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诉请,成功维护购房者权益。
缺席庭审不影响正义:精准举证为购房者追讨逾期交房违约金

杨国鹏,他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自2012年执业以来,杨国鹏律师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的理念,累计代理案件量超1300件,尤其擅长处理跨领域、高难度的复杂疑难案件。杨国鹏律师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再次展现了他卓越的法律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逾期交房引发纠纷

【原告A】与【被告A】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原告A】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满心期待能按时入住新房。然而,【被告A】却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交房时间长达数月。经【原告A】催告后,【被告A】仍未履行交房义务。这让【原告A】陷入了焦虑和无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A】委托杨国鹏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A】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

庭审困境:被告缺席增加难度

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棘手的情况,【被告A】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这无疑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为被告的缺席可能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清晰呈现。面对这一困境,杨国鹏律师没有丝毫退缩。他深知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充分履行举证义务,让法院能够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精准举证:关键证据锁定违约事实

杨国鹏律师迅速行动起来,他仔细梳理案件材料,向法院提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交付相关证明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被告A】逾期交房的违约事实以及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杨国鹏律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深入研究,明确了不同逾期阶段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他依据合同约定,精准核算出了违约金数额,确保原告的违约金主张有明确的事实和合同依据。

法院判决:正义终得伸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A】未按约交房构成违约。由于杨国鹏律师提交的证据充分且有效,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合理违约金数额予以支持。虽然因原告未举证证明律师费实际产生且合同未作约定,法院对律师费诉请未予支持,但最终还是判决【被告A】限期向【原告A】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当听到判决结果时,【原告A】原本焦虑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对杨国鹏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充满了信任和感激。

在这起案件中,杨国鹏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被告缺席庭审的不利情况下,通过精准举证,成功为购房者追回逾期交房违约金,依法追究了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维护了购房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对房地产交易中违约行为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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