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与某水电站、某集团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判决后,二审法院支持了水电站要求某公司支付近200万元补偿款的诉求。面对这一不利判决,某公司陷入了可能承担巨额经济损失的绝望处境。此时,曾惠媛律师作为再审申请人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手了这起疑难案件。
精准聚焦协议效力
曾惠媛律师深入审查案件,首先聚焦协议效力问题。她主张协议系虚假意思表示,并非某公司的真实意愿,因此应认定为无效。在再审过程中,她通过详细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向法院阐述了协议签订的背景和过程,指出某公司签订协议是为了推进施工,并非真正认可承担补偿责任。
厘清责任归属
除了协议效力,曾惠媛律师还强调某公司并非适格的赔偿主体。她结合政府协调的相关文件和事实情况,清晰地指出补偿责任应由城开公司承担,而非某公司。这一观点为案件的走向提供了关键的思路。
夯实事实依据
为了进一步强化己方观点,曾惠媛律师着重纠正原审对款项支付背景的错误认定。她精心梳理证据,完善证据链,增强了证据的完整性和说服力。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证据分析,让法院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最终,广西高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涉案协议无效,某公司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撤销了二审的错误判决。这一再审改判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也精准界定了工程中多方主体的责任边界,充分展现了曾惠媛律师在民商事再审案件中精准研判、有效抗辩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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