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公司、XX公司与宾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重审结果让XX公司、XX公司陷入困境。法院将赵XX支付的款项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仅判决宾馆公司支付少量工程款及高额利息。面对此不利局面,XX公司、XX公司委托了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的庞石磊律师,开启了二审的维权之路。庞石磊律师自2006年执业,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精准定位争议焦点
庞石磊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工作,深入研究历次审理材料。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即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这为后续的代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有力举证与反驳
二审庭审中,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并提交多组证据。对于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无证据推翻,一审认定缺乏依据。针对宾馆公司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异议,律师仔细核对并准备反驳证据,维护鉴定意见合法性。对于逾期付款利息,主张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指出一审按LPR四倍计算缺乏依据。
二审纠错逆转
二审法院采纳了庞石磊律师的意见。在款项性质认定上,纠正一审错误,认定为投资款,不应抵扣。工程造价方面,部分采纳律师观点调整价格并采信部分造价。利息计算上,支持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为当事人挽回了百余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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