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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律师深挖证据追加股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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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630人看过
导读:原告唐XX与包租公司签合同后,公司自2019年12月起违约且“空壳”化。郭寿瑶律师深入调查,发现股东出资瑕疵,追加股东为被告,主张人格混同与连带责任,精准核算损失。法院判股东担责,为原告挽回损失。
包租公司“跑路”,律师深挖证据追加股东担责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司为逃避债务会采取各种手段,给债权人带来极大困扰。尤其是长租公寓/包租公司“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导致房东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局面。郭寿瑶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深入调查,发现出资瑕疵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600件,在债务执行等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本案,她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查明被告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转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诉讼中,郭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依据法律,主张连带责任

庭审中,郭律师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出黄XX和邱XX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保障客户权益

郭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主张逾期利息并合理调整计算标准。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为原告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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