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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合同事务律师卢扬超:成功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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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774人看过
导读: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起在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他专注于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曾成功办理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帮助原告厘清法律关系、调取关键证据,最终为原告争取到173,960.26元补偿。
佛山合同事务律师卢扬超:成功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执业基本情况

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其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他服务于佛山地区,律所的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卢扬超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亲和有耐心的为人以及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他擅长处理离婚(包含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民间借贷、劳动工伤六类法律事务,其擅长领域主要包括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

房屋租赁案背景

在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面积约1650平方米,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且注册成立了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了2020年3月,由于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此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进行了长期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何XX已经与政府签订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并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律师办案过程

原告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后,卢律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对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进行了梳理。卢律师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且取得了许XX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其次,他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卢律师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从而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接着,他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以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卢律师逐项论证了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他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同时强调在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个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确权定性方面,虽然合同无效,但他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了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在证据攻坚上,他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在精准计算方面,他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的败诉风险。在平衡说理上,在合同无效的背景下,他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卢扬超律师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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