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卖价低了能不能撤销
房子卖价低是否能撤销,需分情况判断。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比如卖家因对房屋价值产生重大误解而低价出售,或买家利用卖家危困状态,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这种低价交易显失公平,卖家可请求撤销。
但如果是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属商业风险,卖家单纯觉得卖价低而无上述法定撤销情形,则不能撤销合同。卖家若想撤销,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法定事由。
二、房子低价售卖合同在法律上能否撤销
房子低价售卖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依据《民法典》,若存在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错误认识而订立低价合同,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低价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撤销。此外,若合同显失公平,如售卖价格远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受损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当事人应在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消灭。
三、房子低价售卖合同撤销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房子低价售卖合同撤销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重大误解:若当事人因对合同重要事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低价卖房合同,且造成较大损失,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显失公平:订立合同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受损方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
欺诈胁迫: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胁迫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当探讨房子卖价低了能不能撤销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签订低价卖房合同,即便合同已签,也可能有撤销机会。另外,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会影响合同效力。但这些情况的判定需专业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撑。要是你在低价卖房合同上有类似困扰,不确定能否撤销,或是对后续处理流程有疑问,别让难题一直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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