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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儿媳妇离婚后房子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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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2 · 1148人看过
导读:房子过户给儿媳妇的财产认定分两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户,未明确仅赠与儿媳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明确仅赠与儿媳则属其个人财产。婚前过户且登记在儿媳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赠与,离婚归儿媳;若附结婚条件,离婚依具体情况处理。
房子过户给儿媳妇离婚后房子属于谁

一、房子过户给儿媳妇离婚后房子属于谁

房子过户给儿媳妇,若过户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未明确仅赠与儿媳一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若过户时明确表示仅赠与儿媳,属于儿媳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儿媳。

如果过户发生在婚前,且登记在儿媳名下,通常视为对儿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房子归儿媳。不过,若有证据证明过户是附条件赠与,比如以结婚为条件,离婚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二、房子过户给子女后法院还会执行不

房子过户给子女后法院是否执行需分情况判断。若过户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之前,且不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故意,通常法院不会执行该已过户房产。因为此时过户合法有效,房产所有权已转移给子女。

但如果是在面临债务纠纷被起诉或进入执行程序后,为逃避债务将房子过户给子女,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过户行为。法院经审查认定过户属于恶意逃避债务,会撤销过户,将房产恢复登记到原名下并依法执行。所以,关键在于判断过户行为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

三、房子过户给儿子离婚夫妻能分割吗

这需分情况判断。若房子过户发生在夫妻离婚前,且已完成过户登记,房子所有权转移至儿子,此时该房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因为赠与行为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已发生改变。

若虽有过户意思,但未完成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房子所有权未转移,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另外,若一方在离婚前擅自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另一方不知情且不同意,可能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情况,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过户行为,之后再对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当我们探讨房子过户给儿媳妇离婚后房子属于谁的时候,不能仅依据过户行为直接判定,还需结合过户时的具体约定与法律规定进一步分析。比如,若过户时明确是赠与儿子与儿媳双方,则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仅赠与儿子个人且登记在儿子名下,则属儿子个人财产。此外,若过户时附了“儿媳需履行特定家庭义务”等条件,未达成条件时赠与人是否能依法撤销赠与?这些细节往往直接影响房产最终归属。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房产分割困惑,或是想了解过户时如何留存有效证据、赠与撤销的具体情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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